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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做一个最简单的数学题,如果一部电影的制作成本是6500万美元,宣发成本是3500万美元,韩易跟索尼五五分摊制作成本,韩易出资3250万美元,索尼出资3250万美元,宣发成本则由索尼独立承担。
在索尼还能拿到30%渠道发行分成的前提下,如果此时电影能拿到1亿美元的票房,也就是在账面上打平的话,此时双方还谈不到净利润分成,仍在成本回收阶段。
这时,索尼会先分走3000万美元的渠道发行费,然后再回收3500万美元的宣发费用,最后剩下的3500万美元,才将按照比例在韩易和索尼之间均分。
韩易分到1750万美元,索尼分到1750万美元。
这样一来,索尼总投入6750万美元,收回8250万美元,虽然制片公司还处于亏损状态,但整个集团已经净赚了1500万美元。
而韩易……总投入3500万美元,拿到1750万美元,硬亏1750万美元。
50%的资方亏损率。
现在知道孤星和花旗为什么要抛弃索尼影业了吗?
一般情况下,血赔两部,小亏四部,再打平两三部,那至少还能大赚一两部,投资回报率全靠后者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