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更是无需偿付的。
另外一个对霍尔希很友好的分成条件是,她在唱片版税方面的毛利润分成比例达到了29.74%,这在普通的唱片协议里是几乎无法想象的。不仅如此,产生演艺收入之前,霍尔希和她的两位经理人还能从合伙企业中拿到保底的薪资。
除了从霍尔希那里获得的,15%的个人收入分成外,杰森-阿隆和安东尼-李还能从Halsey Inc.处获得每年6万美元的基础薪资。而作为Halsey Inc.“创意事务高级总监”的阿什莉本人,则能拿到12万美元。
若是从全约协议的角度考量,三人拿到的这笔钱,其实就相当于每年稳定获得的,无需偿付的预付款。不跟任何专辑的交付挂钩,也不需要为此负责。
唱片版税分成和保底收入方面的宽松条件,自然需要用其他领域的让步来换。非唱片收入方面,霍尔希将只能获得55.065%的分成,远远低于麦迪逊-比尔从全约中获得的70%。
而这正是韩易想要达成的目标,版权发行板块永远都是五五分成不必多提,在唱片版税方面退到七三分成,再从非唱片收入板块拿到45:55左右的比例,这才能够符合Halsey Inc.双方各占50%的股权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