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者能走到怎样的高度。如果不是一份丰厚到无法拒绝的协议,绝对无法打动他分毫。
毕竟搞音乐版权又不需要什么投资,一群人关起门来写歌,能需要多少资金?
因此,在两三次不咸不淡的邮件接触后,韩易直接把价格开到了5200万美元。
每一分钱,都直接流进奥斯汀-罗森的口袋。
再有企图心和上进心的人,都无法在这样的天价面前气定神闲。
创业三年就提前完成财务自由的目标,这样的诱惑有谁能把持得住呢?
当然,韩易的收购协议并非没有条件。摆在奥斯汀-罗森面前的,是一个时长拉满的后续任职条款。收购完成后,他需要在Electribsp;Feel继续出任CEO职位至少七年,并且以TGO高级合伙人的名义接受人予管理、HMG以及韩易的垂直管理。
严格的竞业协议也被写入了收购备忘录中,通过乔丹-布罗姆利,韩易要求奥斯汀-罗森在离开HMG及其下属公司后十年内,不得接受任何竞争对手或者潜在竞争对手的工作邀约,并且详细列出了“竞争对手”涉及的业务范畴。
不过,在加州,这条竞业协议实质上就是个君子协定,根据加州商业和职业法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