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种隐于暗处的政治献金集团功不可没。
2010年7月,联邦法院对著名的诉联邦选举委员会一案作出了终审判决。案情展开来说极为复杂,但用一段话简单概括,就是这家名叫Speeow的非营利性非法人协会,认为联邦选举委员会不应该限制他们从个人处所能获得的捐款额度。因为Speeow并不会把他们筹措到的资金捐赠给某个政治候选人,他们所做的,只是完全独立的政治宣传而已。
换句话说,Speeow认为,只要不把钱捐给具体的政治人物,而是用于宽泛的政策宣讲和理念推广,那么,他们的活动就理应受到宪法修正案第一条的保护,而不应该由联邦选举委员会来监管。
最终,Speeow的理念获得了联邦法院的支持,从判决生效之日开始,独立支出的委员会将可以从公司、工会、协会和个人处筹集无限数额的资金,然后花费无限数额的资金公开支持或者反对某位候选人——只要这些委员会不直接向候选人的账户打钱即可。
这便是超级政治行动委员会,Super PACs,的由来。
之所以Super,就是因为它们可以凌驾于现有的FEC限制之上。
而Super PACs的出现,对于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