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十一人,由六部、大理寺、都察院、通政司、守御司、翰林院十一个衙门,各派一人当值议政。十一人先对当天的所有奏章进行“贴黄”。宋朝的大臣写了奏章意犹未尽,常在后面贴黄纸写上补充条款;但此时朱高煦把宋朝的旧事搬出来,却不是为了补充,而是为了归纳概括每本奏章的内容……以便诸臣能更直观地明白,究竟都有一些甚么事。接着大伙儿挑出有异议的重要奏章,议政堂诸官员、便对这些奏章的处理方案进行表决。赞成人数最多的方案,将被初步采用。处理好的奏章,继续往北送到武英殿的后院敬思殿“内阁”;而原来翰林院的内阁,已经被裁撤了。内阁六人,首次内阁大臣是五年任期,计有韦达、丘福、何福、裴友贞、吕震、王贵。内阁不能提出新的决策主张,但具有一票否决权。只要他们其中一人对方略有异议,这件事便会被扣住、暂停执行。否定方略的人,必须写出详细理由;然后这份奏章将快马向北递送,径直交到皇帝行宫,由皇帝裁决。所以内阁也不能随意地否决决策。且马上就必须作出反应的紧急事宜,内阁不能否决。是否紧急,先由议政堂说了算;若内阁有异议,则内阁六人主张,只要有三个人认为紧急,就当作紧急之事权宜处置。所有决策的奏章,“贴黄”的内容梗概和处理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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