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原告是好莱坞所有中小影视公司,理由是垄断。”
原来,好莱坞八大电影公司之所以能够成为巨无霸企业,是因为他们拥有从电影制作到发行的能力。
而其他中小影视公司没有自己的影院,无法发行,拍完电影后,只能求他们八大公司帮忙放映。
虽说国际电影分配标准是制片方百分之四十三,发行方百分之五十七,但实际上,制片方是拿不到这么多钱的。想要人家同意放映他们的影片,那就必须给他们回扣,有的小公司甚至能给对方百分之十五的红利。
一部票房上亿的电影,中小影视公司能够拿到三千万就非常不错了,久而久之,哪个公司能够受得了。
最近几年,娱乐业发展迅速,不少富豪携带巨资纷纷进入了这个行业。据统计,好莱坞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就成立了三十多家影视公司。
面对八大电影公司的压迫,这些富豪可不会客气,他们凑在一起,商量了一下,便花费巨资聘请了美利坚最牛的三个律师事务所,直接以垄断电影发行,破坏行业发展为名,将八大电影公司一股脑的告上了法庭。
实际上,前世五十年代也发生过这类事件,最终的结果是八大公司迫于反垄断法,出售了自己的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