泓英似乎做了一个久远的梦。
梦里的她还是一个五六岁的奶娃娃,跟着爸爸和几个叔叔走南闯北。
有一天她在一个废弃城市的角落发现一条流浪狗,浑身脏兮兮,一双眼睛却圆滚滚,蠢萌可爱。
不管父亲怎么劝说,她还是坚持在缺衣少食的环境收养了那条小狗。
她给它自己能拥有的一切,食物,饮水,御寒的棉衣,时时刻刻把它带在自己身边。
但她没能保护好那条狗。
甚至不是面对强敌,不是遭遇魔神,而是就在某一个聚点里,被另一群人趁她睡觉抓走,活活煮成了肉汤。
“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一个畜生么?”
“哪写着你名了?你是狗么有个狗儿子?”
“吃了就吃了,你又能怎样?”
“小鸡崽子滚远点,一会儿不高兴连你也吃。”
那是泓英第一次杀人。
也是第一次决定要做一个领袖。
就在听了这些话之后。
看着锅里翻滚的油花和地上染血的毛皮,泓英一双眼眸泛起湛蓝的光芒,身上燃烧起粉红的烈焰。
将面前四个成年男人烧成了灰。
那一年泓英八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