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优势就是他自信的原因。
他相信,只要有机会,自己绝对能红。
因此,他打算跟福隆谈谈分成,看看能不能往下压一压,哪怕是多一成,对于他来说也会是個胜利。
除此之外,关于分成的范畴他也有些意见。
按照合同的意思,那就是只要他签约,那他以后在娱乐行业获得的任何收益都得进行分成。
打个比方,假如陈启明写了一首歌卖给其他人,那他一样要与经纪公司进行分成。
这种分成范畴,已经完全超出了陈启明的底线。
他是想签约福隆经纪公司这个有实力的公司出道,但他不想把自己完全卖给他们。
除了这两个点外,其他零零碎碎还有几个小的问题,陈启明都用笔把它标了出来,然后就静静地等待刘慈伟。
又过了大概十几分钟后,刘慈伟回来了。
他一回来就问道:“怎么样?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虽然之前让陈启明如果有问题就标注,但刘慈伟自己却是认为这份合同很合理。
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合同比当初的郭富城刚刚签约是的合同还好。
“刘哥,我看完了,有几个地方我觉得需要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