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宝岛1992,从四小天王开始 > 正文 第十七章 挤满街道的郭富城粉丝
    对于陈启明来说,加入福隆经纪公司以后什么都好,就一点很不好。
    那就是他如果演出亦或者出席什么活动的话,演出服装需要他自备。
    是的,就是这么戏剧。
    据刘慈伟告诉陈启明,整个亚洲,包括香江跟宝岛,艺人的演出服装这些基本都由艺人自备。
    当然,如果陈启明没钱,公司也可以出钱帮忙,但这些钱最后要在陈启明身上扣。
    不过还好的是,陈启明手上有些钱。
    他创作的那些歌曲,公司都给了他一些创作费,总共十六万。
    另外,《十八》这个剧本,何平也给了他十万。
    再加上他拍摩托车广告获得的两万(本来是五万,公司抽走三万),他现在有二十八万台币。
    说实话,二十八万台币,这对于陈启明来说绝对是一笔巨款。
    他以前卖磁带,一个月下来也就几千到一万多台币,二十八万,那是他想都不敢想的。
    只是,陈启明也没想到,自己赚钱快,花钱也快。
    就一套演出的破西装,居然要六万台币,这特么简直就是抢钱。
    服装定制店里,听到那個定制店的老板的报价以后,陈启明急忙拉了拉刘慈伟的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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