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关于分成问题,既然大家都觉得有问题,那就改一下,改成福隆本身的新人合同是三七,歌手三,公司七,与陈启明的签约分成则是四六,陈启明四,另外,版权问题,只有陈启明自己创作的歌曲才拥有共有版权。)
……
“对唱歌手?”葛福宏问道。
“是的!”陈启明点点头,“《小酒窝》这首歌是一首男女对唱歌曲。”
“你有合适的目标吗?”葛福宏询问。
闻言,陈启明有些犹豫。
他上次说出了他的理想目标,结果直接把陈秀男给气得骂骂咧咧的退出了聊天。
现在,他觉得自己还是换一个目标为好。
毕竟,找邓丽君合唱,这个目标的确有些大了。
如果是邓丽君还继续活跃在乐坛的话应该还有点希望。
但邓丽君这几年早就已经逐渐退隐了,想跟她合作,难度真不是一般的难。
扫了一眼旁边一脸看热闹的陈秀男,陈启明说道:“孟庭苇吧!她声音甜美,我觉得很适合。”
“你小子,你上次不是跟我说想跟邓丽君合作吗?怎么变卦了!”
本来想看葛福宏热闹的陈秀男听到这个名字,顿时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