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签下陈启明是葛福宏觉得非常有成就的一件事的话。
那在签约之前答应陈启明,他创作的歌曲版权共有这件事就是她自己都认为糊涂的一件事。
当时,她最看重的其实是陈启明的外形,以及有音乐基础,可以更快的将之打造成下一个郭富城。
因此,对于当时陈启明的这个要求并不是太在意。
哪怕当时陈启明拿出了一首质量不错的歌曲,她也认为这是意外。
就像王杰一样,灵感来了的时候能创作出一两首不错的歌曲。
这样的话,就算把这些歌的版权拿来跟陈启明共有也没事。
只是……
她完全没料到陈启明会这么妖孽。
两张专辑,他自己包办了里面的大部分歌曲。
并且,两张专辑中传唱最高,最受欢迎的歌曲都全是他的作品。
这個年代,唱片公司为什么会重视歌曲的版权?
并不是因为唱片公司觉得歌曲在未来会升值。
他们之所以要拥有版权,完全是因为歌曲版权在手,他们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可以继续发行精选集。
是的,就是精选集唱片。
这种将当红歌星的经典曲目重新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