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弟,你们留一下!”
刀疤停住脚,一脸困惑:“阿七弟是谁?”
“是我……”
阿疤心情复杂的接了话。
还没有全部出去的兄弟们,尤其是那个叫阿刀的,眼睛齐齐一亮,大家一直纠结于如何称呼阿疤,哈,还是兴哥聪明!
阿七的弟弟,那不就是阿八!
于是,一个个从阿疤身边经过的时候,纷纷拍了拍阿疤的肩膀,“阿七弟!好好干!听兴哥的!”
阿疤:“……”
待一帮闲的蛋疼的大好青年们走了出去,陆兴邦示意刀疤关上门,方道:“你去叫人打听一下,这个叫郭良荟的女作家,住在哪里。”
说着,他把办公桌上的旧报纸转了一个方向,让报纸朝向了刀疤。
值得一提的是,刀疤当初能够从众多小弟之中脱颖而出,除了敢打敢上,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识字。
陆兴邦自栩文化人,对手下小弟们的要求,还是很高的,但凡识点字的,都被他重用了。
刀疤愣了下,“兴哥,你的意思是——”
要是人在他们的地盘上还好,在别的大佬,甚或其他帮派的地盘上,就不大好办了。
他们这样的人,一跨区域行动,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