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没什么证据,只能问他,你下午几点到几点人在那里?
“宾馆打麻将。”
“人证呢?”
“我公司三位美女么。”
“那都是你公司的人,她们可能做伪证。”
“那警官你说我会在那?”
“你有没有去过宋沟酒楼?”
“没有。”
“有没有证据证明你没去?”
“警官你懂不懂法律?你有没有证据证明我去了?你证明不了我去过,从法律的方面说,我不需要证明我没去过?我是无罪的。”
姜绅也是老油条了,警察局不知进过多少次,法律知识也说头头是道。
这一条,叫疑罪从无。
“疑罪从无”原则是现代刑法“有利被告”思想的体现,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内容之一。
即:既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又不能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情况下,推定被告人无罪。
姜绅的意思很明显,别来吓唬我,你有证据就告,没证据少罗索。
你证明不了我去过宋沟酒楼,我根本不需要证明我没去过。
警局拿姜绅没办法。
的确,这条疑罪从无原则,很利于姜绅。
他们只好再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