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说吧,你这小半年有多大的进步。”
千窟岭之后,就打发她回去了。
当时有人发现了她是吸血鬼一族,说他勾结异族妖邪他不在乎,但如果以正道名义猎杀桃乐丝,他就无法护全,回去她的地盘,才能更安全。
“那些血液实在太好了,我几乎每一天都在进化……”
说起来桃乐丝还忍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仿佛有血液在嘴唇一边。
当初在千窟岭神庙里的时候,她就忍不住直接把沈浪击杀的旭阳子的血全部吸干了,反正都死了,别浪费嘛!
而更重要的是,是那头巨型犀牛兽的血液!
从级别上,它不会逊于德古拉伯爵守了多年的黄金巨獒,从血液的数量上,更是要多得多。
当时是取出了水分凝缩成血珠,也让她几乎是装满的带走。
吸血鬼和人类的修炼方式有所不同,这些血液在吸收之后,就能够不分昼夜的随时随地演化。
而死过一次的桃乐丝,已经不像以前了,对于力量的渴望,达到了一个高峰,拥有力量才能支配自己的人生!
跟着沈浪在流域城邦的所见所闻,也极大的拓宽了她的世界观,不会因为在一个地盘上实力最强就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