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的好声好气劝说下,程槙终于吃了别的水果,不过有点微微的不情愿,仿佛他是在施舍她一样。
……好,她忍。
谁让他是病美人呢。
吃完水果,程槙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他很喜欢在自己的房间里赤脚走路,所以他的起居室在他的行动范围内铺上了柔软的羊毛地毯。
他高高瘦瘦的,身上独特的易碎感就人无法不垂怜。
见他打算练琴了,姜茶茶暗喜,她又可以偷偷摸鱼了,就算是站着什么都不干,在脑海里胡思乱想也好。
但是,程槙有个特殊的癖好。
就比如,现在他叫她去把角落里一个插着鲜花的花瓶给搬过来。
她回头一看,好家伙,那花瓶都快跟她差不多高了。
以原主那弱鸡的20点战斗力,让平时娇生惯养的贵族小姐去搬那材质一看就巨重的花瓶,这不是要她的命啊!!
姜茶茶说话都有点结巴了,她小心翼翼地询问:“少爷,搬花瓶干嘛呀?”
程槙无辜地轻描淡写一过:“我想弹琴的时候,欣赏一下花。”
……可能这就是艺术家吧。
那你为什么,当初不直接把花瓶布置在你钢琴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