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上!
听完杨锦荣的话,审判团所有人,都为之一震!
原告说的没错!
这个社会,越来越多的造谣者,不就是因为造谣成本太低么?!
顶多也就是十日拘留!
这还得需要被造谣的对象有权有势!
当普通人成为受害者,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金钱、甚至生命,去自证清白!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
审判也需要考虑社会影响!
在经过审判团严谨的讨论与考虑之后,当庭做出了最后的判决!
“被告林有有犯侮辱罪、造谣罪(诬蔑造谣罪简称)、诽谤罪、人身攻击罪、侵犯隐私罪,事实清楚,证据明确!”
“情节严重,无悔罪表现,有再犯罪危险!”
“本庭对被告人做出以下判处:”
“侮辱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造谣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诽谤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人身攻击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侵犯隐私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林有有,有期徒刑十三年!”
“被告人林有有不适用缓刑(缓刑必须同时满足: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罪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