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台有“硬性”指标。
这个指标,其实就是上级规定,频道每天或者是每周,必须播送多少分钟、或者是多少秒的“公益性质”广告或动画。
这个规定是死的。
哪怕电视台不乐意放公益广告,在上级管理部门威胁下,也只能捏着鼻子,挤出档期播公益内容。
但是问题来了。
这个规定,很早之前就出来了。而那个时候,关于这些“公益广告”的档期,也被瓜分干净了。
也就是说,顾淼现在弄出一条公益广告,想送到电视台播出,将会面临一个问题。
没有档期!
电视台用来播公益广告的时间是有限的,而这部分时间,早就被瓜分干净了。
如果还想播?那就得挤占“商业广告”的时间。
商业广告=收入!
你让电视台放弃“财源滚滚”的商业广告,挤出时间档期,给你播公益广告?
别说顾淼和汪台长只是“表面兄弟”了,哪怕是亲生父子,也不可能答应这种荒唐条件。
正因如此。
汪台长拒绝得无比果断,用他的话来说,除非你出钱买下广告位,不然咱没时间给你播公益动画。
赶紧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