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匪”、“通贼”,勾结盗贼,如果放在封建时代,这可以算重罪了。
就算是现代社会,“窝藏包庇”也是刑事犯罪。“容隐权”也不是无限制的权利。
但是在这个时代,所有不与戴森原则相抵触的行为都是允许的。
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一个普通人和一个失去了文明庇护的暴徒相亲相爱乃至于做生意。
啊,当然,将一个个体或集体的情报告诉暴徒,事实上帮助了暴徒的暴行,那么这种行为依旧视作对个体生命与私有财产的间接侵犯。受害者是可以自由的向背叛者报复的。
但这种权力也仅限于受害者,以及受害者自行委托的代理人。旁人不可以干涉,领主无必要、也无权干涉这种行为。
简单来说,“叛徒”是不会失去文明庇护的。
以诺背叛了小镇,但也只有小镇的居民有权利去报复以诺。
至于旁人,只不过是与叛徒交情比较好而已,不会受到任何惩罚。
向山虽然觉得这个逻辑有点别扭,但他也认为,一人做事一人当,哪怕对方是自己的仇敌,也不应该牵连过广。
那些以诺的狐朋狗友……就算镇子里的人认定他们也参与了背叛,这也和他关系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