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里面摸出了点啥,就赶紧摸到了卫生所。
有史力的承诺,刘大宝对蔡莹莹的安全也算放心,昨天一夜未归,也不会害怕她出什么事。
进了卫生所,一个瘸腿男的从里面走了出来,这人约莫四十来岁,穿着大裤衩子半截袖,剃着寸头,胡子拉碴的。
他的左脸上,有一道醒目的疤痕,就像是香菇划开刀花的模样。
瘸腿男看了一眼刘大宝,就继续往外走了,刘大宝站在原地,看了看那人的背影,脑海中一段血腥的场面浮现了出来。
这人刘大宝认得,他叫闫立勇,外号钢球子,村里人更喜欢叫他闫三,他以前是村里的大混混,是真正意义上的混子。
刘大宝那会还是一个背书包系领巾的二年级学生,就亲眼目睹过闫三砍人的场景。
刘大宝的认识里,那会的混子和现在不同,是真的敢拿刀捅人的。
或许是年代的不同,那个时候,砍了人也不会被讹诈,顶多给看病花钱,甚至连这个都不用,因为被打被砍的人怕被报复。
所以那会的赖子都敢打架,往死里打,用刀砍。
不像现在,哪怕你打了个人,没准都被讹的倾家荡产,别说砍人了。
钢球子在那会就是靠着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