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甚至是几百万美元的赔偿——”
说到医疗纠纷的赔偿,郑建国就对国内的情况唏嘘不已,欧美这种情况之所以严重,一是医生们的责任感,二就是那数量庞大的律师。
之所以说是医生们的责任感,这并不是说欧美的医生就道德高尚到像是72个处女,对于可能会失败的手术抱着宁愿不去做。
而是因为欧美的医生们只要拿到了行医执照,那每年的收入都是以5万美元起步的,普通点混个8万9万的只能算是普通。
那么这种情况下,让一名医生冒着被律师盯上注销执照的风险,去为了患者的病情开展违反规章制度的研究?
再加上每个人的身体情况都有不同,即便是按照规定去提前做到了风险告知的义务,于手术中突然发现肝动脉血管瘤破裂什么的异常情况,那就等着破财消灾吧!
因为患者家属肯定会拿着协议去找律师,而同时医院内部调查会找到医生问你为什么没预想到这个情况,就开展这种手术?
谁特么的会想到这个患者还有这个毛病?
你开展的这个研究,就需要想到这些可能!
而国内情况就不同了,医生们端的铁饭碗,医院又是国家的,能动手术的患者不是工人就是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