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总有例外,而高光就是那个例外。
一般,常理,正常情况下用手枪都无法对抗步枪,可是高光不一样,他就是不讲道理的那种射手。
就像汤普森讲的那次经典战例,正常情况就是必死的局,可一个狙击手就能生生把自爆车挡在了致命距离外。
手枪在高光手上就不合理,因为他打十米内的敌人时一枪,打三十米的敌人还是一枪,只要目标还在手枪的精确射程之内,也就是子弹的散布面没大过人脸这个范围,那他就能不讲理的一枪一个。
所以用手枪和一群拿步枪的人对拼,这个不合理,但是高光能赢,而且他还有信心能赢。
观察结束,高光再次回到了门后,对着佛朗西斯科做了个开门的手势。
佛朗西斯科手上拿着把格洛克19,他就没指望能用手枪杀出一条血路去,可是现在,在看到了高光五枪四杀之后,他的观念还没能扭转过来。
佛朗西斯科没动,高光再次打了个手势,于是佛朗西斯科如梦初醒,他来到门后,再次猛然拉开了房门。
高光蹲在了房门右侧,用稍显别扭的蹲姿来射击,而不是他最喜欢的站姿。
门开了,高光凭借着印象,在挥枪的瞬间开火,一枪击中了拿着也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