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这真的是好事?”
“我真不觉得是好事,甚至我认为提起这个诉讼的那个所谓英雄,真有点为了钱而打官司的感觉!”
“钱是打官司赢来的?钱是自己挣来的,他是赢了官司,但他输了自己的道义,好,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保护,那企业主呢,又交了税又提供了就业岗位,结果企业倒闭了人家一无所有,谁又来保护他呢?”
“都去告了,公司都倒闭了,那谁来提供就业岗位呢,我都很好奇你们的脑子是咋长得,没了公司,你们上哪去就业?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没听过吗?”
“我真的不认为下班后会微信就能是加班了,那个提起诉讼的人,不是蠢就是坏,坏的成分居多……”
洋洋洒洒写了很多,文章发出去,顿时引发了更大的议论!
打工人都想着能少干活多赚钱,这矛盾基本上是天然存在的。
“甜甜”:六十万的加班费,我就想着他两年里给人家赚了多少钱?难道不应该先反思一下吗?凭什么就要给你这么多钱呢?
“星辰日月”:我也看了那个新闻,下面都是各种狂欢,我就觉得哪里不对,这要是都去告了,哪个公司能顶住啊!
“梦里长安”:我也觉得,不过想想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