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事。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曾小刀跑回来了。
沈鹿看了看他身后,并没有大婶的踪迹。
曾小刀微微喘着气,“你怎么会跟刘大妈干架,她可是三号垃圾场出了名的不要命。”
沈鹿简单解释了一句,“她抢我东西。”
曾小刀极深的看了她一眼:“我发现你真的挺猛的。”
那一片金属塔堆着不知道多少年了,从来没人敢从中间抽东西,生怕金属塔倒了砸到自己。
沈鹿就敢。
刘春华在三号垃圾场混了几十年,名声在外,寻常人都不想和她起冲突。
毕竟她是出了名的狠,对自己狠,对别人更狠,还非常记仇。
跟她沾上点不愉快,好长一段时间都不得安宁。
沈鹿一点不在意,甚至敢和她打架。
“那不然站着任凭欺负吗?”沈鹿不赞同的瞥他,“都在垃圾场里捡垃圾了,能是个什么了不起的人物,我不认为我不能和她对着干。”
这里的规则说难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但可以总结成强者为尊。
有能力有本事的人,绝不可能沦落到来垃圾场捡垃圾。
就算有,那也只是一时,那大婶都在这里混了那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