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鲜血的气味;而比起人类鲜血更能吸引刺激死侍的,是混血种的鲜血。
叶胜想当那个吸引死侍的诱饵。
“就算我们的武器能杀死这些怪物,氧气也不够,”叶胜呼吸着面罩里残存的空气,“没时间犹豫了,亚纪。”
亚纪的脑海乱糟糟的,她忽然想起他们俩入校报到的时候,叶胜还是个十八岁的年轻人,刚从中国到美国,有两条浓重飞扬的黑眉,游泳是班里最好的,第二年就成了帆船队的领队,从芝加哥大学手里赢回了“金羊毛杯”,很受班上女生的瞩目。
他最大的爱好就是嘲笑自己,每一次游泳专项课,当自己像个笨鸭子一样还在一千米热身的中途时,叶胜已经游完了一千米还顺带晒了一次紫外线,只穿着条游泳裤,裸露着肩宽臂长的上身,背对自己拍着屁股,说些“是不是日本人腿比较短所以游不快啊”这类的欠话,又忽然露出绝望的神色说“以后我们是搭档我可不是要死在水下了吧”什么的,要多可恶有多可恶。
可对方现在要为自己主动去送死了。
“我爱你。”
亚纪耳边响起了叶胜最后的低语,随后她的身形被翻了过来,叶胜用力将她往上方推去的同时自己向水下坠去,带着一抹醒目的在水下飘散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