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悔过态度,且犯罪情节较轻,故判处拘役三個月,缓刑三个月!”
在确定案件的真相后,法官和陪审员,几乎没有任何商议,便做出了以上判决。
“喂,就算真相是这样,那也是故意杀人未遂啊!你们这也判得太轻了吧?”
还没等法官退庭,服部平次便忍不住,拍着桌子嚷嚷了起来。
三个月拘役?三个月缓刑?
这个惩罚简直可以说是没有了。
而且还不是直接关起来,是“缓刑”。
相当于连牢都不用坐!
只可惜,没人理会服部平次的大吼大叫。
法官瞥了他一眼,一敲锤子:“特别证人目无法庭,多次警告无果,仍然再犯,现以破坏司法秩序论处,将其逐出审判室!”
很快,两旁的司法警察便上前一步,不顾服部平次的喊叫,架着他把他丢到了法庭走廊外面。
日本的公检法,严格来说并不是完全统一的。
其有着资本主义国家特有的权力斗争,明争暗斗,上死下伤。
尽管服部平次有个很厉害的警察老爸,但法院这边可不吃他们这一套,你该怎么样还得怎么样。
之后,官司结束,法官便宣布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