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民法中,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主体为自然人,嫌疑人是活人,当然是自然人,同样享有一定人身权利。”
“在此之前,嫌疑人本身就以女性姿态生活了好几年,她认为女孩子的容貌和身材更适合面对他人,这是她个人的人格权,法律应该予以尊重。”
“我对此也表示赞同,嘱咐她在饮食和行动上好好对待自己。”
“请问,这种行为有构成你所说的伪造毁灭证据罪吗?”
古美门巧舌如簧,上下翻弄。
作为律师的嘴,连珠炮一样地发问。
“……”
柯南咬紧牙关,一句话都答不上来。
因为,确实如古美门说的那样。
如果嫌疑人的身体只是单纯的物证,那种死物证据,那这件事就好办的多。
但,她同样是一个人。
作为“人”的物证,只要是活人,自然人,在法律上就享有民事权利。
你想让她多吃饭、多运动,维持男人的身材,保持证据不变,然而,如果她本人不愿意,这反而是侵犯了她的人格权。
所以,在司法程序中,如果要用活人的身体作为证据,这通常会很麻烦,因为无法干扰这个人对自己身体如何处置的权利。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