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儿子的疑问,工藤优作微微一笑。
“他不会这么做的,诡辩在这个情况没有用。”
“为什么?”
“法庭上的诡辩,一般都是用来模糊、或者更改嫌疑人作案时的主观意识的。比如说你在路上捡到一个钱包,没有归还失主,伱被告上法庭,然后你辩论说这个钱包是母亲丢的,样子一模一样,这个时候法院就无法判断你当时做这件事,是为了把钱包还给母亲,还是为了侵占他人财物。”
工藤优作缓缓地说着,用他所了解的那点法律知识给儿子科普。
柯南连连点头,眼中有好奇之色。
其他人给他普法,柯南很难去认同,也不会去听。
一个自我为中心的人,只坚持自己做的才是对的。
但如果是工藤优作,他就会认真去听,因为在他的观念里,他只认同他父亲。
“而在这种情况,诡辩就没有用,因为法律上的主观意识,又是依照一定的客观事实依据来分析的,强调‘非难可能性’。比如说有两伙贩毒组织在交易现场被抓获,这个时候如果毒贩狡辩毒品是自己捡来的,他不知道是毒品是当面粉来卖的,那这个所谓的主观就不会成立。”
“所以犯人只能沉默!她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