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感觉不错,你可以去参考模仿一下。”
“什么书?”
“《流浪的狸花猫》,这本书不错,和我们的题材比较相似。”
“抄别人的书,不太好吧?”
“什么抄,说得多难听,这叫借鉴和致敬。”
“……好吧,有时间我会看一下的。”
“记住,不要全抄。”
录音到这里就结束了。
“这是我和虎仓于XX月XX日,在他的书房进行的一次谈话。”
田所俊哉将录音笔作为证物交给书记官。
“谈话里有明确的内容,可以证明抄书行为是虎仓指使我去干的。”
看得出来田所俊哉为了弄到这个证据,下了不少功夫。
一般来说,法庭上的录音证据,能证明是合法来源,以及确实是本人在说话即可。
剩下的,司法只会评判里面最关键可以当证据的地方。
但是,这段录音居然有这么长的时间。
把一些有的没的全都录了进去。
像是前面那一段两人的谈话,其实完全没必要,只需要后面提到书名的那一段即可。
此时,旁听席那边。
在录音放完之后,如同一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