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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者和被抄袭者,居然是同一个作者!
这个反转剧情,是谁都没想到的。
“我就说嘛,虎虎怎么可能这么坏!”
“这一看就是别人要陷害他!”
“谁让他太出名了,招人眼红啊!”
“律师大人棒棒哒,一定要打赢官司,还虎虎一个清白哦!”
“虎虎必胜!”
扔掉后援牌的女粉丝,马上又把牌子捡了回去,把上面吐的口水擦了个干净。
这边,在古美门陈述完己方观点后。
台上的法官也是微微一愣,有些意想不到。
法官好几十岁的人了,他也算是当了不少年的老法官了。
迄今为止,也接触过不少著作权方面的案子。
可从来没有一个案子,是现在这种情况。
抄袭者和被抄袭者是同一个人。
说明白点,也就是本次案件的证人,代写枪手田所俊哉,是自己抄自己的书……
自己抄自己的书,算犯法吗?
法官一时间也不知道该怎么判断了。
当然,日本法庭实行当事人主义,犯不犯法,首先要看检察官那边的辩论。
“原告,请陈述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