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堡寨,从军。”
程廷瞠目结舌,只听到耳边“砰”一声脆响,扭头一看,就见邬瑾单手不利索,失手把碗打碎了。
“大海!大海!”程廷慌忙叫人,见汤水已经洒的满桌都是,干脆起身,换到他写字的桌案上去。
他一边挪椅子,一便念叨:“你一个小姑娘,头上还在出黄毛,你去干什么?去守城门?还是送冬衣?”
这话并非胡言,战事激烈时,就有壮年女丁手持守城,宽州城在开国时就曾遭到金虏围困,当时守城的人,就是五十步十丈夫,二十丁女子。
若是不守城门,就在后方运送粮草物资,前几日送冬衣的队伍里就有壮女子。
莫聆风道:“我去领兵。”
邬瑾看着小小的莫聆风,心中顿时有虫咬蚁噬之感。
她去摸书桌上的青瓷小马,整个人都像是一片薄薄的树叶,这样的小姑娘,怎么去军中历练?
何况莫聆风根本不是有志投军,她骑术佳,却不爱弓箭,连个马步都扎不起来,手指头细嫩,弓弦都能将其磨破。
莫节度使不是爱她如命吗,怎么舍得送她去军营中。
一旦开春,战事频发,刀剑无眼,莫节度使以为送了一百精兵进去就能高枕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