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给蛰进医院去了。
这合理吗?
很快,交了大价钱才买到银白蜜蜂的基层养蜂人纷纷将合作公司告上了法院。
这也不能怪他们,如果只是被蛰中住院,倒是小事了。
关键是种蜂他不产卵,也不采花蜜,养来干嘛?
这种情况无疑违反了他们签订的合同。
告!没商量!
而合作公司在被告了之后,也急眼了,随即就和所谓的银白蜜蜂公司进行协商。
你这个蜜蜂不行啊,别说了,由此带来的的损失都应该由你们承担。
可银白蜜蜂公司怎么可能愿意,好不容易将钱赚进来,一转眼又要赔出去,还要赔得更多?
因而银白蜜蜂公司一口咬定对方没有按照培养技术要领来,才导致的这种情况。
如此扯筋一番之后,各大合作公司就将银白蜜蜂公司连同那一群科研小组的成员给一起以诈骗的罪名告上了法院。
反过来,银白蜜蜂公司以影响自家声誉的罪名将几个合作公司给反告了。
但由于法院判定两案有着不可切割的密切关系,因而将两案合并办理,只不过先审理合作公司告银白蜜蜂公司案,之后以此案为基础,再来审理声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