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名,全市道馆教练无不色变。
十岁,林新一以一敌二,与两条脱绳失控的藏獒切磋武艺。
最终,他以400元狂犬疫苗费用、腿部缝线七针为代价,将那两头獒犬打得低头做狗。
十一岁,林新一废寝忘食苦练各家搏击技巧,武功更进一步。
母亲见他如此投入忘我,不由感叹:
“还把时间花在这呢?”
“过两年就要小升初了,你知不知道你现在考几分?”
十二岁,认真学习。
十三岁,认真学习,却意外与校外混混发生冲突。
林新一以一敌十,击伤6人,吓跑3人,吓尿1人。
同年,本地公安机关成功破获一起社会影响恶劣的聚众斗殴案,并根据刑法,对年仅十三岁的涉案者林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
林新一的武林生涯就这么结束了。
而他也真正地明白,在现实世界里,当侠客是行不通的。
侠以武犯禁,想要行侠,得学真正仗义的本事才行。
所以,林新一选择成为警察。
但母亲害怕他这种搏击高手当警察后会被派去承担什么危险的任务,所以坚决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