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上的邮件。
都是干这行的,不少人一眼就看见信封上的“钟山”字样。
一问林为民,果然是稿子被采用,稿费单都寄来了。
有人一嚷嚷,周围几个男生宿舍的同学全都好奇的凑了过来,满是期待的让林为民打开邮件。
说起大家为什么这么激动,还得从咱们国家的稿费制度说起来。
建国之初,经济贫弱,社会物价动荡不定。当时流行的一种稿费支付方法是以折实单位计算稿酬。
一篇文章发表,假如其稿酬是每千字6元,出版单位就用米、煤、布等实物折合成你应得的稿酬,发给你实物,不给你现金。
到了1953年,政务院参照苏联“l印数定额制”的稿酬政策,制订出了国内稿酬的发放标准。即:著作稿每千字6至18万元(旧币),翻译稿每千字4至13万元(旧币)。
至1955年,中国人民银行废除旧币,发行新币(旧币一万元换算成新币一元)。稿酬制度随即也就变为:著作稿每千字6至18元,翻译稿每千字4至13元。
按当时的物价水平,一般普通职工的月工资仅只二三十元,大米,猪肉的价格,每斤都按几毛几毛钱的价格在销售,作家著作稿的稿酬,每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