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1980我的文艺时代 > 正文 第248章 好好的笔会不能毁了
投了一部分钱,投资额达到整个话剧投资的30%。
    除此之外,还有个问题是林为民的分成。
    《触不可及》是林为民的作品,但阿瑟·米勒要把它带到米国去,就需要经过一番操作。
    林为民是个中国人,是不可能直接参与演出分成的,所以《触不可及》的版权在两人当初协商之后,交给了阿瑟·米勒,他手里有一家版权代理公司,所以阿瑟米勒也成了所谓的版权控制方,然后阿瑟·米勒再通过这个版权代理公司给林为民支付稿费。
    单纯的版权代理费用并不贵,但《触不可及》的运营也是交给阿瑟·米勒的版权代理公司来做,所以这方面的收入也要分润给阿瑟·米勒一部分。
    总的算下来,在《触不可及》最后的利润分润里,阿瑟·米勒的分成比例达到了惊人的50%,投资人的分成比例是28%,而林为民这个原著作者所能拿到的利润分成是22%。
    当然了,这个利润分成最后是以稿费的形式支付的。
    阿瑟·米勒特地在信里给林为民算了一笔账,如果进入内百老汇后,《触不可及》每年能够拥有固定演出场次,也就是演出季的每周固定演出,每场演出的票房总收入可以达到8万米刀的话,最后的纯利润可能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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