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开始研究起了林为民的收入问题。
他们把林为民的收入分成了国内和国外两个部分。
国内部分自80年起算,林为民在国内一共发表和出版了11部作品,都是通过国文社刊物发表或者在国文社出版的,发表的稿费很好算,国文社的稿费标准大家都清楚,不算高,只能占据林为民收入的一个零头,算10万块钱。
出版方面,林为民的出版作品总销量已经超过3200万册,按照出版的基础稿酬和印数稿酬相加,至少有140万的收入。
作品改编部分,林为民的大部分作品都搬到了人艺的话剧舞台上,每年百八十场演出,票房分成收入很少,再加上播讲的稿费,估计有个20万左右。
这些年国内的收入加在一起约有170万元。
如果按照这个收入来看,林为民要捐出3700万的巨额捐款,把牙打碎了都凑不出零头。
但他真正的收入大头是国外的收入。
自1982年《霸王别姬》开始在泥轰和米国出版,多年来林为民的作品陆陆续续出版到了多个海外国家,作品累计销量超过了1100万册。
大家都知道林为民在国外拿的是版税分成,而且还是最顶尖的那一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