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契约后,商人乙预交了一半的货款,我在三天前将货物交付,而商人乙拒绝继续支付尾款。”
“大人,我陈述完了。”
言毕,商人甲后退了一步,闭嘴不言了。
总务司官员微微点头,将商人甲所言的记录在案,然后才看向一边的商人乙,
“商人乙,接下来由你陈述案情,请注意,不得撒谎,不得夸大,不得诬陷。”
商人乙点点头,上前一步,
“商人乙,出身于轻策庄,于今年2月来璃月港经商,从业于璃月-蒙德之间的特产矿石交易,未开设店铺。”
同样先介绍了自己的身份,来历,以及从业信息。
“三月前,我去到商人甲开设于码头集市的店铺,在见其店铺中的样品极为出色,于是在询问了价格后,以1000摩拉一斤的价格,下单共计120斤的夜泊石,总价12万摩拉,品质为黯淡级下下品。”
到这里,两位商人的说法并没有什么区别,都是正常的观察样品,下单货物。
“签订契约后,我预交了一半的货款,三天前,商人甲将货物交付,经过检查后,我发现货物与之前的样品不符,所以我拒绝继续交易,要求商人甲退回货款,并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