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我在年代文里边学习边吃瓜 > 正文 第二十二章 再遇
    为了送邵桦离开,云苓大冬天骑着自行车来县城,寒风凛冽,脸都被冻得通红。既好不容易来了,自然要顺道买些东西带回家,不然太亏了。
    家里那些饼干糕点是高消耗品,于是她转头去了百货商店的零食柜台,还在三楼的电器商店买了一个手电筒。
    这种虎头牌手电筒是亮银色的,外壳材质非常坚硬,大队长家的手电筒就经常被小孙子宝生用来砸核桃,气得赵婶揍了他好几次,直接骂他败家子儿。
    圆圆的发光口处围了一圈绿壳,发光的同时还可以导热用来暖手。电池有两节或者三节的,很多人为了节省耐用,买回去后会自行加长,把两个二节电筒接起来变成四节,或者把一个二节电筒和一个三节电筒接起来变成五节。
    之前云苓就想买了,可是上次不巧,柜台没货了。现在进入冬季,昼短夜长,她上工下工时天都没亮,来回颇不方便,虽然离得近,但小巷幽深,全黑还是挺怖人的。这次见着货来,怎么也要买一个回去。
    此时,同在百货商店三楼的傅承序正挑选手表。
    “您好,可以给我看一下那款银色的吗?”他指着一款女表对售货员说。
    许是看他手里攥着手表券,售货员难得笑脸相迎,小心翼翼地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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