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又有枪支,就很容易生出不该有的心思。
哪怕是胖姐这种生意人,甚至莫里森那样的胆小鬼,都可能临时起意客串一把强盗。
曲某人本身是独行客,身上又有长短家伙,被人视为猎物很正常。
也就是胖姐说的那样,有枪可能死得更快——偷袭者会在第一时间痛下杀手。
按说以曲涧磊的性子,应该很痛恨打闷棍的:我没招你惹你,就要杀掉我?
然而他心里更清楚,只要废土的秩序没有发生变化,这种情况就会永远持续下去。
每一个幸存者,都可能在某个合适的条件下,变身为盗匪。
这种现象屡禁不绝,不是他一个人能改变的,他也没有责任去改变。
与其生闷气,倒不如悄然撤退。
至于对方是谁,他也没兴趣知道,可能的嫌疑人太多了,想太多纯粹是自寻烦恼。
不过想跑,也要讲个章法,可以肯定的是,对方选择在此埋伏,对周围环境肯定很熟。
曲涧磊往日也走过几次此地,记忆不是很深,但是仔细想一想,还是翻出了回忆。
然后他恍然大悟……怪不得要埋伏在那个小土坡上!
小土坡不是最好的埋伏点,但是跟高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