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宋渊欢之 > 正文 第三十章决定
这刺骨寒冷的冬天终于能好好挨过去了。
    日子一天比一天冷,宋欢也从泪包少年口中知道了后续。
    两个村协商后最终决定,每个月轮流去打鱼。
    比如说,正月大榕树村去,二月就要留给洞溪村,两个村相互交换。
    至于渔网的问题,最终由两个村的少年们以租赁的形式相互交接。
    大榕树村依然送鱼,洞溪村则每月给宋欢两文,同样的还得押十文钱押金。
    这是泪包少年和杨大勇们争取出来的。
    既然宋欢是看着同村的份上不收他们钱,那他们也不能让宋欢被亏待了。
    洞溪村不是大榕树村,跟宋欢没关系,所以他们就不一样了,得交钱。
    而且往后的每个月,交接渔网都得派人检查一番,免得弄坏了,到时候谁赔都不服。
    宋欢是既得利益者,对于这样的安排无所谓,一开始她也没想用渔网获得多少好处。
    出乎意料的每个月多得两文钱,宋欢也乐的收下。
    有钱不拿是傻子。
    进入腊月,山里更加冷,风从四面八方来。
    宋欢偶尔也能收获不少猎物,特别是兔子,只要在草多的地方设置陷阱,基本不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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