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上躺着一大一小两只野猪。
黑色的,脏兮兮,有獠牙,整张猪头都带着血沫子。
倒地之后喷血,流到地上染了半张猪头。
魏平安表情无辜的看着两个怒目而视的两个士兵。
“真不是有心的。突然被这个从后面撞见了,我也没法……”
士兵一脸的不信。
面前这个轧钢厂工人狡猾的很。
说什么本来打算偷偷去瞧一瞧,结果碰到一个单跑出去遛弯回来的,给截住了。
然后吓得就一通乱跑,然后就引得三只猪追,打死了一头,又趁着一头野猪獠牙插树里,又打死了一头。
至于为什么能徒手打死两头猪……
魏平安的回答是:天生力气大。
当工人的,天天在车间里干体力活,练出来了。
这是眼瞅着面前俩士兵不知道魏平安的工龄,满嘴跑火车呢。
按他的逻辑,那些在轧钢厂车间里干了十年八年活儿的,拎出来还不把整个山区的野兽给灭了啊。
个个都是景阳冈能打虎的好汉。
信不信在你们,反正我是这么狡辩……嗯,这么描述事实的。
现在问题的关键不是野猪为啥穷追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