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旧的那把枪,沦为大家练手工具。
啥也不干,就在那练习旋转后拉上膛。
无他唯手速尔……
一人十分八分钟的,然后下一位。
枪膛处,磨的都发烫了!
赵传薪干啥呢?
继续躺着。
若是论上膛速度,这里没人比得上他。毕竟是靠手吃饭的,手上功夫了得。
翻开日记,多日没有进行“日记大冒险”了。
一天不氪命,难受呀。
【我拿了体力药剂和机械小丑玩具,完成交易,店主十分高兴。我顺便问店主关于鸟人曾经所在地。】
【没想到,店主竟真的知道。】
【店主对我说:那里现在叫落日镇,工业发达,科技兴旺,是个赚钱的好去处。如果你想去,可以搭乘马车商队同行,他们向那里运送必要的物资。】
【辞别店主,我找到了商队首领。】
【商队首领不是很友好:陌生人,我这里不需要没有存在价值的同伴。我的伙计们,都是好样的。】
【该死,我要怎么证明我对他有用呢?】
这种事赵传薪都不需要怎么思考,瞎话张嘴就来:“我告诉他我懂一些医术,能处理外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