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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手目瞪口呆。
其实,就像作家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他把很多东西归纳于福尔摩斯所创,其实并非如此。
现在的英国破案中,原本就动用了很多科学方法,比如鞋子、车胎痕迹、指纹、弹道学和书写分析等等,演绎法并绝非柯南·道尔原创的。
可助手哪里知道这些,只觉得李梓钰真的神了!
仅仅从一点蛛丝马迹上,就推断赵传薪是罪魁祸首。
厉害了我的哥。
但是他还有一个疑惑:「那你怎么推断出,
赵传薪是打伤英警的匪徒呢?」
李梓钰端起水杯,喝了一口茶,将手边上的一份期刊递给助手:「看看这个。」
助手拿起期刊,上面写着:《鹿岗镇期刊》。
期刊封面,是一个骑马背枪的女骑警。
女骑警很漂亮,她的警服合身而英武,款式新颖。戴着一顶棒球帽,马尾在后面自然垂落。她背着一把莫辛纳甘步枪,腰间别着转轮手枪。
同时,还配备了一把骑兵刀。
这个女人,助手简直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好。
词汇量太匮乏了!
要是赵传薪,一定会告诉他: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