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老师说得对,做个好女巫,就能和真正的大魔族签订契约。”
大概真是因为好人好事做的太多,连光明与秩序之神都不忍心让你失望下去了吧?
不过靠做好事来召唤恶魔的方法,是不是你老师魔药嗑多了才想出来的?
“注意,我和你签订的不是契约,是劳动合同。”文森纠正道,“我们没有人身依附关系,只是老板和员工的关系。”
“可是可是,纸做的契约不够帅气啊。”普拉妮不开心地撅起了小嘴,“好想要一身血咒的帅气纹身啊,那才是女巫该有样子。”
听到文森和普拉妮的话,妮妮娅不由得满脸都是羡慕。
这小女巫……不,应该说是男巫,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比起那份没什么实质约束里的文书,自己的主仆血契就太恐怖了,不但没有时限,而且根本没法解除。
要不是因为自己是领主的形象代言人,领主肯定会真给自己弄一身吓人的魔纹。
这甩不掉的契约居然还有人抢着要,真是难以理解……
“在这里,一切都要依照法律来。”文森得意洋洋地说,“我们要依法治国,不能依靠诅咒和契约来治理,种族之间有生理和文化差异,治理方式不能生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