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震惊!四十才发现自己是天籁之音 > 正文 第三十章 正式签约!
越来越多。
    但不管怎么说,都是公司拿大头,歌手拿小头。
    毕竟公司要把一个歌手从默默无闻,捧成无人不知的大歌星,买歌、培训、录制、宣发、推广、销售、销售渠道的费用、经纪人费用、助理费用、出行车辆机船、住宿、餐饮、个人形象包装、人设打造、媒体宣传、网站推广、APP推荐位购买、甚至是如《我是XX》这类综艺的上台费……甚至以后的演唱会的场馆联系、舞美灯光、乐队出场费、售票系统、安保费用、伴舞费用……
    有几样不是以“万”、“十万”甚至“百万”为单位的支出?
    这些都得公司来出。
    总体加起来,说是几百上千万都少了。
    公司的市场推广与宣发、销售渠道,那都是公司以“亿”为单位的庞大资金,花了几十年的时间才辛苦建立起来的,没有哪个个人能够玩得转这一点。
    这样一个国内第二,世界第五的公司来捧人,还比不过一个一点名气都没有的纯新人自己瞎搞胡搞?
    歌怎么发?什么渠道?推广资金准备了多少?
    不说别的了,光一个有档次点的音乐网站,首页广告费用一天几十上百万,你准备了几百万?
    不宣传?不好意思,以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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