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年代:开局退伍回家 >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七章 要诈尸
今天上午,父亲罗文又来了,这次还带母亲过来看看子女在城里过的怎么样。跟城里有业务往来,这进城也就方便了。
    一份骨头海带汤,父母俩人在一起吃,也没舍得吃多少,晚上要带回家跟着奶奶再吃一顿。
    在办公室里,罗文在跟罗成谈论着经济合作社的事情,这真成立合作社,罗文其实也就算是加入了镇里的领导班子了,给一个办事员的编制是没问题的。但编制算是地方单位的,罗文也不可能拿着镇里给的编制,只为一大队服务呀。
    而且以后真弄合作社的话,他就不担任副大队长了。现在他担任的副大队长,管理的是一大队的副业,但担任了合作社的管理者,镇里就决定所有的副业就归经济合作社管理。也就是说如果罗文来搞这个合作社后,一大队到时候还会再选一个副大队长。
    副大队长再有权力,也是属于农民,最多就是每天工分给满,收成好的时候再额外补助点。但担任合作社管理者了,成为有编制的单位人,就回不去了,也没有人吃商品粮后愿意回去的。
    罗成思考了一会,觉得没啥问题,不就是带整个镇里的人都参与进来嘛。就算父亲罗文当了合作社的管理者,罗成这边也是要派人去协助管理的。如果都是龙津镇的人在负责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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