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我要冲浪 > 正文 第三百五十一章 恶心芒果台
着厚厚的一摞资料,道:“合同法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是违法的。天娱各种操作,比如提前不通知,签约不解释,完了不给合同副本等等,都算踩在违法的边缘,但真打起官司来,份量不够。”
    “有这句话就不一样了,足以为证,赢面很大。”
    “那就打呗,QQ那破官司也快开庭了,以后我们法务部正式出道。”
    “你别贫,你真不怕得罪湖南台?那可是很有能量的。”
    “你也不看看我在明儿,京城首善之地,他们算个嘱儿啊?再者说,全国这么多家卫视,浙江、江苏、东方、京城都很有实力,我随便找一家合作就行了,娱乐这东西最好搞了。”
    姚远脑筋一动,马上就有想法:“年底搞几场跨年演唱会吧,把签约的歌手、《劲舞团》、魅族的新产品都融合进去。再弄个综艺策划,明星竞技比跳舞的,叫《舞林大会》,让金莎、李宇春去参加,《劲舞团》冠名,就跟东方台合作好了。”
    于佳佳倒吸了一口高圆圆。
    《舞林大会》这创意绝对行啊!她最服姚远的就是脑子里层出不穷的想法,特别是娱乐方面的,但偏偏对方好像不太喜欢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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