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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二年,同样是来自江西吉安府的才子们包揽了此次科举考试前七名。
虽然有很多人说,这些科举并没有舞弊,是正常的结果,所以应该正常对待,可问题是——南北榜案的本质和科举舞弊并没有任何关系。
这事情事关南北两地的地域歧视,是国家大一统层面的本质问题。
或许在后人看来,南边和北边,似乎并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华夏。
可这是大一统的固定思维。
事实上,在明朝这个时间点来说,却完全不是什么这么一回事情。
明以前,是元朝。
元朝为维护蒙古贵族的专制统治权,采用“民分四等”的政策,把国民分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汉人,四等南人。
所谓汉人,并非全是汉族之人,而是泛指淮河以北地区,原金国所属的汉族、契丹族、女真族,还有南方的大理人,以及东北地区的高丽人,被蒙古人都冠以“汉人”的称呼。
换个说法,就是“北人”。
而南人,则指南宋统治区域里的百姓。
自唐以后,宋元都是割裂的,汉人王朝没有大一统已经太久了,所以汉人这个群体已经彻底的割裂了,南方和北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