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非常好,虽然这样的作品,放在网文发展十年之后再看,大多数老白读者们肯定就看不下去了。
还有本。
味道也很冲。
名字叫《龙王赘婿》。
赘婿的点子,是林知白讲课的时候提到的,这个哥们写的有内味儿,一个废物赘婿,在大家族里受尽冷眼,被踩进了泥土里,简直无法想象的卑微,看得人憋屈到不行,直到一个神秘人出现:
“三年之期已到!”
“请天龙王归位!”
这玩意儿别说是网文发展初期了,哪怕再过十年也会有人喜欢,小白读者永远是一茬接着一茬。
最让林知白满意的。
是那个老狼写的书。
书名叫《回到古代当王爷》。
虽然也很爽,但又没那么白,不愧是专业的历史文写手,里面的资料很考据,或许这本发布后能够进畅销榜前十名,甚至前五也说不定,在这本书里林知白甚至隐隐看出了《回到明朝当王爷》的文风感觉。
至于林知白自己?
林知白已经决定,让不夜侯的第一部,可能也是唯一一部网文写《诛仙》,因为这部的古典仙侠味儿比较浓,文字没有那么白,甚至还有很浓的武侠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