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到了三月中旬。花红把麻丝都卖了换成钱,就和金仔去打工挣钱。
林言不是在试验室,就是在麦地里转悠,也没在意他们去干啥了。
只是家里没人按时做饭,要她自己动手做。林言觉得太不方便了,要是有个饭馆就好了。
偶尔做顿饭还成,让她天天按时按点地做饭,那是真不行。于是,她让花红每天早上准备吃的时候,多做一些,她中午回来热一热就能吃。
花红哪里肯让林言受委屈,想找毛婆子帮忙给林言做饭。
林言眼珠子转了转,讨好道:“阿娘做的饭菜好吃,不如开一家饭馆,就在家里做吃的,有人想吃自会来买。也能赚到钱。”
现在城里人人都是在家里吃饭,外面根本没有吃饭的地方,要是花红能做第一个,或许真是个赚钱的买卖。
林言早就发现,同样的东西,花红做出来比她做的要好吃很多。这可能就是个人天赋,羡慕不来。
花红不擅长织布纺线,却在做饭上有天赋。现在的食物种类单一,就那几种,城里的人那么忙,没时间做饭的大有人在。
花红一愣,认真想了想道:“真能挣钱吗?”
在家做饭比去烧窑轻松多了,要是能挣到钱,她肯定选轻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