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
原告是原紫的老父和老娘,两位老人失去女儿,天就塌了,若不是对杀人凶手的恨意支撑着,他们早就没了活下去的动力。
原紫的自杀无可辩驳,原海一口咬定,他和原紫的死毫无关系。
没有证据,法官就算想偏心重判也不可能。原海就是认定这一点,才有恃无恐。
但这一天,他失算了。
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他杀了人,但一个个证人传唤,足有二十三人,证实了原海散播谣言,中伤原紫。
在原紫自杀的前一天,有三人目睹了原海跟踪原紫。
有人看到,两人发生了冲突。原海带着人围堵原紫,当众辱骂欺负原紫,当天晚上,原紫就自杀了。
虽然不是原海亲自动手杀人,但原紫的自杀是由他而起,他不能逍遥法外。
最终,原海被判处十年监禁。
这一个案子,让更多的人意识到,言语教唆欺辱,给他人造成人身安全损伤,也是犯法。
这个案例作为典型,会收录在案,为后面修改完善法律提供依据。
原海被判,更多的人还是拍手称快,混混祸害的人多了去。
原紫自杀一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但人已经死了,只有她